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现更名为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等文件精神,我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此次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我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严格的原则,经行业信用评价专家组全面的审核研究,确定了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现对本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对参评企业的行业信用等级评级结果有何意见及建议,请与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许英
电 话:010-88421894(兼传真)
E-mail:xuying6113@cnbm.com.cn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