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按照商务部、国资委2015年8月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商信用字[2015]1号), 为进一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促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与互认,我会决定2016年在全行业继续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建立和完善林业机械行业信用体系,提高会员单位的诚 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行业自律水平,规范行业内部 竞争秩序,在林业机械行业树立“诚信守法为荣,失信违法 为耻”的良好风尚,促进林业机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会员单位自愿申报,评价过程透明,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一)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会员单位(含整体加入中国林业机械协会的青岛市木工机械协会、伦教木工机械商会、安吉县竹木机械行业协会成员单位);
(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三)成立已满3个会计年度,近3年企业处于正常运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四)未参加过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确定的其他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的信用评价活动。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林业机械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请填写《中国林业机械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协会信评部,传真号码:010-84898397、 84898476。
(二)申报书填写共有两种方式:
1.进入中国林机网(www.cnfma.org),在线填写《中国林业机械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并提交审核。
2.登录中国林机网(www.cnfma.org )首页“资料下载” 栏目,下载《中国林业机械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进行填写,以纸质版提交审核。
3.按照申报书中《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用A4纸打印审核后的申报书并附相关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信用评价部。
五、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申报资料寄达协会信评部)为2016年行业信用评价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第四季度发布2016年行业信用评价结果。
六、评定程序
(一)初评。
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审,并征求相关机构、用户等意见的基础上,给出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信评委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依据评价标准,对第三方信 用评价机构给出的参评企业信用参考等级进行科学评价,初步拟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提交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
(二)公示。
协会将评为A级以上初评企业名单通过协会官网 (www.cnfma.org )、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及其它网站和刊物公示,向社会征询意见。未被评定为A级以上的企业我协会将向其出具本次评定意见。
(三)终审并备案。
协会对公示所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核查,最终确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并纳入信用档案。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和国资委备案。
(四)颁证。
协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并给企业提交《林业机械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五)复审。
按照商务部和国资委的统一要求,评价结果有效期限定为三年。
七、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评价结果将在商务部“行业信用评价备案系统” 进行备案和发布,企业信用信息纳入商务部“商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
(二)刊登在由商务部和国资委出版的《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及光盘上(每年出版一次),向驻华使领馆、驻外经商参机构、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国际相关行业组织推荐。
(三)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广交会及相关论坛等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中,对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社会知名度。
(四)在“中国林机网”(www.cnfma.org )开辟“诚信建设”专栏长期进行信用评价的宣传,同时在“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 )、“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http://bcp.12312.gov.cn )等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宣传。
(五)在《国际商报》、《中国商务年鉴》、《中国林木机械》、《中国林业机械协会釆购指南》、《当代林木机械博览》以及协会组织的各种大型行业活动上发布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推广。
(六)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上公示并发布企业信用评价公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页。
(七)协会对信用好的企业将在推荐产品、奖项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评价结果将作为其他评选、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促进上下游行业间互认评价结果,实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上下游信息共享,帮助企业规避信用交易风险。
(八)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将被赋予唯一的信用二维码,通过移动终端可随时随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同时还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产品销售、工程及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和信用二维码。
八、评价费用
按照《中国林业机械协会行业信用评价费用管理规定》, 本着“为行业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收支平衡”的原则, 每家参评企业的信用评价初评费8,000元(范围仅限于信用评价报告费、审查费、专家评定费、公示费、管理费和证牌工本费等成本费用)。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林业机械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柳芳支行;
账号:0200204509200005691。
九、联系方式
中国林业机械协会信用评价部:
联系人:么傲然;
电话:010-84898476转602;
传真:010-8489839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豪成大 厦)2401室,100028;
信箱:huiyuanbuQcnfma.com;
网址: www.cnfm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