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和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四批行业信用评价参与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函字[2009]5号)的精神和要求,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严格依据《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文件要求,以本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经中信用评价中心客观进行初评,并经协会信评办、信用评价专家委员会审核确定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最终结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公示期为10天(2012年07月09日-2012年07月18日)。公示期内,欢迎各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公布企业信用等级最终评价结果提出意见及建议,并请与我协会信用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于英杰
邮箱:yuyj@ebridgechina.com
电话:010-82961056
传真:010-82961056-888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 参评企业 | 信用等级 |
1 | 北京市蓝德环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