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三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三亚市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根据规定,旅游行业诚信“红名单”的对象是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诚信经营,受到市级或以上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表彰或奖励,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头作用,对旅游诚信建设有积极推动作用的旅游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是指具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守诺原则、弄虚作假等行为,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旅游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
《制度》表示,将在三亚旅游官方网站上设立旅游诚信“红黑名单”专栏作为对外发布平台,按照依法公开、客观及时、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公布。相关信息同时报三亚市民游客中心,由其新闻中心对外发布。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公布的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公示期限为两年。
同时,三亚市旅游主管部门将根据三亚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导游等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基本数据,结合旅游行业诚信“红黑名单”,建立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对列入旅游行业诚信“黑名单”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三亚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将采取检查、暗访、责令整改等措施,实施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