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下区一大型超市销售的黑鱼在抽检时,被发现其体内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数十倍。据介绍,长期食用这种鱼会引发多种疾病乃至癌症。近日,历下警方通过对多个销售环节的缜密调查,成功侦破该起重大销售有毒有害水产品案件,抓获嫌疑人三名。
本报记者 杜洪雷
今年8月下旬,食药监管部门在抽检中发现,历下区某大型超市销售的黑鱼体内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高达数十倍。据了解,该物质系渔业养殖曾用兽药,因其难以代谢,长期通过食物链摄入人体易引发各种疾病乃至癌症,早已被国家禁止使用,故意使用或销售含此物质食品的人员涉嫌构成犯罪。
历下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食药环犯罪侦查中队接到线索后,迅速会同泉城路派出所对该批次黑鱼进行调查。“我们发现给超市供货的是名为‘古唐香’的食品贸易公司,但他们是从海鲜市场上一家商店进的货。”泉城路派出所副所长郑希鹏介绍,其货源来自海鲜市场的“世强水产商店”。
随后,民警两次从该商店购买黑鱼。经检测,两批次的黑鱼都发现超量的呋喃唑酮代谢物。民警随即在店内提取了库存鲜活黑鱼及水样,连夜传唤了店主刘某某(女)。经查,“古唐香”公司在得知黑鱼存在问题后,曾将有关部门鉴定结论告知刘某某及其丈夫梁某某,并当即停止进货。但刘某某夫妇心存侥幸,依旧销售这些黑鱼,其主要用于批发,零售较少。
通过进一步审查,民警获悉该水产店内的黑鱼是由滕州的郑某供货,一般是每隔三天送一次,每次大约1000斤。9月11日,历下警方在海鲜市场内将正在批发销售淡水鱼的郑某抓获。
据郑某交代,这些黑鱼他是从外地购买的。民警介绍,郑某从外地进货价格为5元一斤,批发给济南的水产店七八块钱一斤,水产店再给食品贸易公司10元钱一斤,贸易公司给超市12元一斤,到了消费者购物就可能一斤十七八元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梁某某、刘某某均被历下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正在对黑鱼的生产来源加紧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