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协会和企业向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举报,个别报刊媒体、网络公司假借商务部信用办的名义,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手段联系企业,要求企业参加其主办的信用认证、信用评级、信用培训、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并交纳高额费用。经核实,此类行为确实存在,并已严重扰乱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声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商务部信用办对此类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责令上述机构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尽快消除不良影响,否则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自成立以来,商务部信用办从未授权委托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以我办名义开展商业化信用评价及相关活动,提请社会各方高度警惕此类不法行为。
特此声明。
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