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政府在行政过程中的决策过程、实施情况、运作结果都将公开,这种“三公开”的行政制度是我省建立政府信用体系,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具体举措之一。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用5年时间建立政府信用体系,基本消除行政失信的情况。
据悉,我省将通过决策信用、执行信用、监督信用以及公共服务信用等四方面信用机制的建设,解决目前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决策信用上,将完善决策的民主集中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行政决策的事项、依据、程序、结果都将予以公开。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政策法规制定、建设规划的编制、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公共服务价格调整、征地拆迁等,决策前要向社会公示,或通过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在执行信用上,省政府要求各地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行体制。还将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公务员奖惩制度,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在监督信用上,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并接受司法监督。其中重点加大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其他关系公共利益事项的监督力度。
今后要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完善公共政策体系,实行向农村、欠发达地区、社会公共领域、就业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五倾斜”的公共投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