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京出席第二次全国市场流通法律工作会议并讲话。
姜增伟表示,商务部高度重视市场流通法律工作,在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之际,召开本次全国市场流通法律工作会议非常重要和及时,是新时期商务部加强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做好流通管理工作的前提。自2005年以来,商务部和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流通领域立法、执法、普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推动出台了《反垄断法》等 40余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近百部流通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商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能、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流通行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姜增伟指出,新时期加强市场流通法律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商务部科学履职的需要,是完善流通法律体系的需要,是建立和谐部门职能关系的需要,是整个内贸行业面临的共同责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商务部和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流通产业在促进国内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十二五”时期市场流通立法规划;完善市场流通法律体系建设;加快职责范围内规章立法,加强联合规章制定;推进地方市场流通立法进程;提升执法水平和普法力度;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姜增伟强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着力研究并解决制约流通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出台针对性政策,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搞活流通。要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同心协力,努力开创市场流通法律工作的新局面。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总结交流近年来流通法律工作经验,研究如何构建有利于促进消费的市场流通法律环境,全面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流通法律工作。
来自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商务部有关司局的100余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