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商务部积极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大力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从2010年开始,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分批开展大中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一、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2010年,商务部从“一荤一素”入手,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用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的方法,采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的手段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先行先试,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方式管理市场,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试点以来,全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一)形成了覆盖面宽的追溯网络。2010年以来,分三批确定了35个城市开展试点,初步覆盖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形成与全国大市场、大流通相适应的肉菜流通追溯网络。计划到“十二五”末,覆盖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并逐步扩展到水果、水产品、豆制品等主要品种。目前,前两批试点城市共确定在260多个屠宰企业、140多个大型批发市场、5300多个标准化菜市场、2400多个大中型连锁超市、7100多个团体消费单位开展试点,涉及200个肉菜品种和15万经营户,受益人口超过7000万。首批10个试点城市已全部建成追溯体系并投入试运行,初步实现了追溯功能。
(二)搭建了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分步建设中央、省、市三级平台,形成全国互连互通、协调运作、功能互补的追溯管理工作体系,健全考核管理及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承担信息存储、过程监控、问题发现、统计分析、信息服务等功能。目前,顺利开通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并与首批试点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对接,累计汇总追溯数据8千余万条,初步实现了全国范围内追溯数据的集中管理与跨区域追溯功能。
(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标准体系。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了《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制定了《编码规则》、《平台技术要求》、《感知技术要求》、《传输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实现了全国范围内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追溯规程“五统一”,为全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规范性、整体性奠定了基础。
二、追溯体系初显成效
(一)改善了流通条件,提升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各地配合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试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了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改善了履行社会责任的条件。上海江杨农产品批发市场先后投入4650多万元,将敞开式露天交易场所改为封闭式交易大棚,建立专门的信息、监控及检测中心,改造门禁系统,实现从进场、交易到离场全过程监控。无锡市采用物联网技术升级改造屠宰企业流水线,做到了信息从进场到出场的自动传送,实现了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的智能化。
(二)提振了消费信心,推动了肉菜经营品牌化发展。有了追溯体系,消费者能知道自己买的肉、菜是哪里来的,出了问题能找到责任人,吃起来就放心多了,消费意愿也相应提高。成都市肉类追溯体系运行后,屠宰企业屠宰量和批发市场交易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上海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建立肉类追溯体系后,虽然准入标准提高了,但交易量不降反升,从日均40吨增长至300吨,最高时达到650吨,目前已在200多个菜市场开设1100多家连锁店,实现了品牌化经营。
(三)促进了诚信经营,提高了肉菜质量安全水平。建设追溯体系后,菜市场管理方式由传统的“人管秤”、“人管设备”,转变成智能化的“秤管人”、“设备管人”,减少了经营者短斤少两、缩位计价空间,有利于强化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上海市建成追溯体系后,“瘦肉精”检出率逐年下降。宁波市及时将农残检测结果通过追溯体系反馈给产区,促使种植户合理控制药、肥使用,近年来入市蔬菜合格率达到99.5%以上。
(四)创新了监管方式,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效率。成都市相关部门利用追溯体系,网上巡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实时掌握肉菜流通状态,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实现了从局部监管向全覆盖监管、部门监管向社会参与、单向监管向双向监管、人力监管向技术监管、粗放式监管向精细化监管的“五个转变”。上海市工商部门主动与商务部门对接,将是否建设追溯体系作为对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
(五)促进了流通信息化,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追溯体系的大规模建设,促进了现代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据统计,仅首批10个城市,就需要电子溯源秤近10万台、一体化交易机7600多台、无线射频识别芯片(RFID)1300多万片、集成电路卡(IC)60多万张。在追溯等项目带动下,一批参与追溯的物联网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