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金融职业标准》规则,凡进入信贷商场和银行间债券商场的信誉评级组织有必要通过评级事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检查认可,方能展开信誉评级事务。
依照上述《职业标准》需求,进入信誉评级职业的评级组织有必要具有相应的条件,并供给一系列资料向评级事务主管部门处理请求、检查、认可手续。进入条件《职业标准》中规则得非常细致和翔实,现将其主要内容排列如下:
一、有必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处理信誉评级事务有关的经营范围和相应的注册资本。
二、具有独立展开评级事务的执业才干和确保评级公正性、一致性、完整性的评级办法、评级程序及内部管理制度。
三、具有展开评级事务需求的杰出专业知识和技术的评价人员部队和高档管理人才。
四、建有相应的评级数据库,堆集、贮存根底信息,进步评级的正确性。
五、评级主管部门规则的其他需求。
从上述进入条件来看,充分反映了评级组织首要有必要是依法建立的独立法人,这样才干独立承当评级职责;其次,评级组织是社会中介组织,有必要是独立的第三方,这样才干确保评级的客观性;第三,评级组织有必要要有科学的评级办法、评级程序和紧密的内部管理制度,这样才干确保评级的正确性;第四,评级是一项高端的信息技术商品,有必要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评价人员部队作确保,这样才干使评级真实到达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信用宁波)